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24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长江水利委员会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非法采砂案件时,发现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长江水利委员会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