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2017年) 第一章 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2017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通航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长江干线通航水域从事航行、停泊、作业以及其他与水上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