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2011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每年聘任特聘教授150名,聘期为5年;讲座教授50名,聘期为3年。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