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2011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三峡工程建设移民工作应当与三峡库区建设、沿江地区对外开放、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相结合。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