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2009年) 第六章 债券结算 第四十一条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2009年) 第四十一条 第六章 债券结算 第四十一条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结算机制包括全额和净额两种。净额业务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