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三章 业务与风险管理 第二十四条 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业务与风险管理 第二十四条 收单机构为特约商户提供的受理终端(网络支付接口)应当符合国家、金融行业技术标准和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要求。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