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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2020年) (2)

(2) 如有不符,请在本函“结论”部分列明不符项目及具体内容,并[签字和签章]或[签发电子签名]。

本公司谨授权贵行将回函直接寄至××会计师事务所[或直接转交××会计师事务所函证经办人],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回函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电子邮箱:

本公司谨授权贵行可从本公司××账戶支取办理本询证函回函服务的费用(如适用)。

截至[ 年 月 日](即“函证基准日”),本公司与贵行相关的信息列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