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监管统计管理办法(2022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监管统计调查按照统计方式和期限,分为常规统计调查和临时统计调查。
常规统计调查以固定的制式、内容、频次定期收集监管统计资料,由银保监会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开展监管统计常规调查,应同时配套制定监管统计业务制度。
临时统计调查以灵活的制式、内容、频次收集监管统计资料,有效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到期后仍需继续采集的,应重新制定下发或转为常规统计调查。
常规统计调查以固定的制式、内容、频次定期收集监管统计资料,由银保监会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开展监管统计常规调查,应同时配套制定监管统计业务制度。
临时统计调查以灵活的制式、内容、频次收集监管统计资料,有效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到期后仍需继续采集的,应重新制定下发或转为常规统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