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保险监管统计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三章 银行保险监管统计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三章 第三章 监管统计调查管理 第十一条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开展监管统计调查应充分评估其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合理控制数量,不必要的应及时清理。 第十二条 监管统计调查按照统计方式和期限,分为常规统计调查和临时统计调查。 第十三条 派出机构开展辖内银行保险机构临时统计调查,相关统计报表和统计要求等情况应报上一级统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建立健全监管统计资料管理机制和流程,规范资料的审核、整理、保存、查询、使用、共享和信息服务等事项,采取必要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强化监管统… 第十五条 银保监会建立统计信息公布机制,依法依规定期向公众公布银行保险监管统计资料。派出机构根据银保监会规定和授权,建立辖内统计信息公布机制。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