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九条 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2023年) 第九条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九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与其经营范围、业务规模、风险状况、管理水平相适应的案件风险防控组织体系,明确董(理)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在案件风险防控中的职责分工。 第二章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