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第六章 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案件责任人员”是指在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时,负有责任的银行保险机构从业人员,包括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实施人或参与人,以及对案件发生负有管理、领导、监督等责… 第五十四条 银保监会对农村信用社省联社履行辖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管理有关职责以及对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由银保监会负责解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 报告模板(略,详情请登录银保监会网站)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