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演化为案件的事件,属于案件风险事件:
银行机构从业人员、保险机构高管人员因不明原因离岗、失联的;
客户反映非自身原因账户资金、保单状态出现异常的;
大额授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失联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同业业务发生重大违约的;
银行保险机构向公安、司法、监察等机关报案但尚未立案,或者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向公安、司法、监察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但尚未立案的;
引发重大负面舆情的;
其他可能演化为案件但尚未达到确认标准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