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保险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及时作出处理,不得拖延理赔、无理拒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