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2024年) 第四章 数据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 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数据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制定外部数据采购、合作引入的集中审批管理制度,纳入外包风险管理体系进行统筹管理,统筹建立数据需求、安全评估、收集引入、数据运维、登记备案和监督评价管理机制,对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评估数据提供者的安全保障能力及其数据安全风险,明确双方数据安全责任及义务。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