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章 风险管理流程和方法 第三十七条 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十七条 第四章 风险管理流程和方法 第三十七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操作风险压力测试机制,定期开展操作风险压力测试,在开展其他压力测试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操作风险的影响,针对压力测试中识别的潜在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