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运用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库、操作风险自评估、关键风险指标等基础管理工具管理操作风险,可以选择运用事件管理、控制监测和保证框架、情景分析、基准比较分析等管理工具,或者开发其他管理工具。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运用各项风险管理工具进行交叉校验,定期重检、优化操作风险管理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