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2021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建立与恢复和处置计划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能够及时收集、报送恢复和处置计划制定、认可、演练以及可处置性评估等所需的相关信息。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