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2021年) 第二章 持股行为 第九条 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2021年) 第九条 第二章 持股行为 第九条 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与银行保险机构之间不得直接或间接交叉持股,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