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2年) 第六章 关联交易的监督管理 第六十三条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2年) 第六十三条 第六章 关联交易的监督管理 第六十三条 银行机构、信托公司、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有本办法第六十一条所列情形之一的,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可以区别不同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 第六十二条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