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2021年) 第六章 高级管理层 第七十六条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2021年) 第七十六条 第六章 高级管理层 第七十六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设立行长(总经理)。行长(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银行保险机构董事长不得兼任行长(总经理)。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情况,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行长(总经理)职权。 第七十五条 目录 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