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2021年) 第五章 监事与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六十一条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2021年) 第六十一条 第五章 监事与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六十一条 非职工监事由股东或监事会提名,职工监事由监事会、银行保险机构工会提名。 已经提名董事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得再提名监事,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条 目录 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