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2021年) 第五章 监事与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五十八条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2021年) 第五十八条 第五章 监事与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五十八条 银行保险机构监事为自然人,由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罢免。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一节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