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2021年) 第十章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第三节 内外部审计 第一百一十条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2021年) 第一百一十条 第十章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第三节 内外部审计 第一百一十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开展内部审计相关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向首席审计官或审计责任人负责并报告工作。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按照有关监管规定,配备充足的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实践经验。 第一百零九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