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2017年) 第五章 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2017年) 第五章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银监会派出机构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确有实施困难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分步推进实施专区“双录”,并要求其报送实施方案、过渡措施、工作进度等有关情况。 第二十七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或督察,发现问题的,应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并将相关情况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 第二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本规定相关要求,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或产生恶劣影响的,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有…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