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审核规则(2005年) 第十条

第十条 法人机构设在境内的外资商业银行总行和法人机构设在境外的外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申请加入同业拆借市场须先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出申请,经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初审后逐级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