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三章 风险管理 第三十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章 风险管理 第三十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应当由资产负债管理部门根据本机构的真实需求背景决定发起交易和进行交易决策。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