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国别风险准备,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吸收国别风险导致的非预期损失、在所有者权益项下计提的准备。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