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章 国别风险管理 第十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国别风险管理 第十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确保国际授信与国内授信适用同等原则,包括:严格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对境外债务人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确保债务人有足够的资产或收入来源履行其债务;认真核实债务人身份及最终所有权,避免风险过度集中;尽职核查资金实际用途,防止贷款挪用;审慎评估境外抵质押品的合法性及其可被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建立完善的授后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