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2014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被冻结的存款、汇款等财产在冻结期限内如需解冻,应当由作出原冻结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出具协助解除冻结财产法律文书,由两名以上办案人员持有效的本人工作证或人民警察证和协助解除冻结财产法律文书到银行业金融机构现场办理,但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六条情形除外。

在冻结期限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自行解除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