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2018年) 第二章 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治理架构 第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2018年) 第六条 第二章 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治理架构 第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对从业人员的行为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并履行以下职责: 培育依法合规、诚实守信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文化; 审批本机构制定的行为守则及其细则; 监督高级管理层实施从业人员行为管理。 董事会可授权下设相关委员会履行其部分职责。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