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2022年)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2022年) 第六条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银行保险机构董事会或理事会应当承担绿色金融主体责任,树立并推行节约、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等绿色发展理念,重视发挥银行保险机构在推进生态文明体系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的作用,建立与社会共赢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第二章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