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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保险业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 (十三)

(十三) 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准确把握行业改革发展新形势,统筹推进各项立法工作。全力做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改工作;持续推动信托公司条例制定工作,以及商业银行法、保险法、信托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修改工作;加快推进金融稳定法立法工作。加强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完善金融领域反垄断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