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监会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2008年) 第七条 银监会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2008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各银行设立专营机构,应建立专业化的小企业金融服务人才队伍。要把事业心、专业知识、经验和潜力作为选拔人员的主要标准,通过专题培训,推行岗位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制度,提升小企业金融服务人员的业务营销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