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五章 银团贷款管理 第三十八条 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银团贷款管理 第三十八条 借款人发生违约,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所欠贷款的,银团成员应当按照其贷款余额所占比例受偿。银团贷款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