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保监会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2019年) 四、 银保监会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2019年) 四、 四、 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障工作 (十三)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版权管理部门建立知识产权金融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数据共享,共同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支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十四) 各银保监局、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地方版权管理部门等应当加强对本地区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和完善本地区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的具体措施。各银保监局、地方知识… (十五) 各银保监局、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地方版权管理部门应当积极为商业银行与创新型(科技型)企业创造对接机会与平台。推动建立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库、专家库和知识产权融… (十六)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版权管理部门推动建立统一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质押登记公示信息平台,便于商业银行、社会公众等进行查询。对于商业银行行使质权获得的知识产权… (十七) 商业银行应当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统计分析,定期向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统计数据及相关工作情况。各级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十八) 鼓励商业银行以外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经银保监会或银保监局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本通知的规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型(科技型)… (十九) 各级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版权管理部门要及时总结交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典型案例和良好经验;对于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加强研究,及时报… 银保监会 (十二) 目录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