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三章 申请、审查及公告程序 第十条 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十条 第三章 申请、审查及公告程序 第十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有关协会和专家,采用材料审查和现场抽查的方式,对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的企业名单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