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通信信号设备生产企业认定实施细则(2011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获得认定证书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产品应具备的功能和应符合的标准;

产品实际运用质量情况;

认定证书使用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应实施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