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通信信号设备生产企业认定实施细则(2011年) 第二十条 铁路通信信号设备生产企业认定实施细则(2011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铁道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认定证书。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