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办法(2005年) 第四条 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办法(2005年) 第四条 第四条 申请认定证书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有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检测、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近3年内无产品质量责任事故。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