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2004年) 第三章 铁路营运安全 第五十七条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2004年) 第五十七条 第三章 铁路营运安全 第五十七条 危险货物的托运人和承运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包装、装卸、运输,防止危险货物泄漏、爆炸。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