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实施细则(2015年) 第四条

第四条 拥有铁路基础设施所有权的企业,有权自主决定铁路运输经营方式,包括独立、合作、委托以及其他合法经营方式。采取委托经营方式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许可范围资质条件的铁路运输企业。

无铁路基础设施所有权的企业应当采取独立经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