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超限超长超重集重货物承运人资质许可办法(2005年) 第一条 铁路超限超长超重集重货物承运人资质许可办法(2005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加强超限、超长、超重、集重货物运输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畅通,根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2004)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