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2011年)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十八条 承运人的责任 五、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2011年) 五、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十八条 承运人的责任 五、 未按规定的运到期限,将货物运至到站,向收货人偿付该批货物所收运费5%至20%的违约金。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