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2020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国家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中心(以下简称考试中心)具体承办驾驶人员资格考试的下列工作:
制定考试管理办法,以及考试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依据考试大纲建立健全考试题库,确定考试题型,制定考试评分标准,研究改进考试方法;
审核确定考试站、考点、报名点并动态管理,依据考试公告组织考试报名;
组织建立并动态管理考试专家库、考评员库;
审核申请人资格,并组织考试;
公布考试结果,接受考试咨询;
依据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决定书,组织制作并发放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