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2024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2024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驾驶人员应当持续符合许可条件。国家铁路局对驾驶人员实施驾驶资格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等级评定制度,加强对驾驶人员资格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