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2019年) 第四条
第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驾驶铁路机车车辆:
走私、贩卖或者吸食毒品的;
组织、领导或者参与恐怖主义活动的;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铁路机车车辆疾病,或者存在其他影响安全驾驶行为的;
违章驾驶后未采取考核、教育、培训等措施的。
走私、贩卖或者吸食毒品的;
组织、领导或者参与恐怖主义活动的;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铁路机车车辆疾病,或者存在其他影响安全驾驶行为的;
违章驾驶后未采取考核、教育、培训等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