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2013年) 第四条

第四条 聘用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驾驶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驾驶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为驾驶证申请人提供必要的学习、培训条件,对取得驾驶证的人员实行聘用制度,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提高驾驶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

驾驶人员应当严格遵照有关规定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