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机车车辆设计生产维修进口许可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十八条 铁路机车车辆设计生产维修进口许可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专业技术机构对获悉的技术资料,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利用获悉的保密技术资料从事相应的设计、制造、维修工作,不得与申请人有关联关系。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