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无线电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无线电台执照应当载明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人、台址、使用频率、发射功率、有效期、使用要求、无线电台识别码、执照编号、发证机关及签发时间等事项。

无线电台执照的样式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统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