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2023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十二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铁路运输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铁路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理: 未对安全检查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的; 未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